【扬州晚报简介】
江苏省扬州市委机关报《扬州日报》的子报,创刊于一九九六年元月一日。发行十二万份。其中,家庭订阅比例达百分之四十六点五,零售占百分之三十三。为扬州市发行量最大的市民报。其整体阅读率为百分之七十七点八。
在过去的十多年里,《扬州晚报》始终坚持“三贴近”原则,以“公理、关爱、求真”为品格,确定了“本土、文化、贴近、丰富、精致”的特色,秉承“舆论载体,为民鼓呼”的初衷。《扬州晚报》一枝独秀,其他媒体难以比肩,处于市场绝对垄断地位。”其次,《扬州晚报》单户订阅量也保持着较高的水平,平均达到0.32份/户,订户续订率高,达到90%以上;订户订阅年限长,忠诚度高,有46.2%的订户订阅年限在3年以上;零售铺摊率也高达100%。而在广告方面,“读者阅读各行业广告时首选《扬州晚报》。
近年来,《扬州晚报》名声大噪、海内外闻名,则是因为《扬州晚报》“伪造报纸获中国新闻最高奖”事件。2007年3月,《扬州晚报》总编辑助理程建平拍摄的系列组照《千年古城捧回“联合国人居奖”》上报参评第十七届中国新闻奖。2007年8月28日,第17届中国新闻奖评选揭晓。《扬州晚报》A5专版以《千年古城捧回"联合国人居奖"》获得摄影作品类三等奖。评选结束后,中国记协又在网上公示获奖作品,接受社会监督。随后,该奖被揭发是不存在的伪造版面,舆论哗然。《扬州晚报》当天实际刊出的是名为《24小时快拍“人居扬州”》的专版,内容是讲述扬州人民的生活点滴及当地文化,版面上的照片、作者、编辑都与获奖的作品完全不同。报纸下面,还有一个通栏广告。
被网友揭露后,中国新闻奖主办单位“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”表示,《扬州晚报》以虚假报导申请奖项,现已被撤消获奖资格。据报导,《扬州晚报》自成立以来,从未有新闻作品获得过中国新闻奖,为拿到中国新闻奖,新上任的社长王根保雄曾一再许诺,如能拿到中国新闻奖,将获10万元奖金及升职。
相关媒体评述:
2007年11月8日《南方都市报》发表评论称:“这超凡的想像力背后,有追逐利益的动机,但更多的是一个缺乏专业精神的新闻机构的虚荣和轻佻。它对自己没有尊重、对自己所在的体系也没有尊重,这个笑话不过是一个不尊重专业的体系对自己的报复。”《扬州晚报》及其所属的扬州日报社对《千年古城捧回“联合国人居奖”》参评中国新闻奖并获奖是十分看重的。对一个新闻工作者及其所属的新闻单位而言,能够获得代表全国新闻作品最高水平的中国新闻奖,是一种莫大的荣誉,何况还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首次获奖。然而,对获奖的追求需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去实现。如果所提交作品的水平达到了获奖的要求和标准,或者像《千年古城捧回“联合国人居奖”》这样的“尽管新闻事实真实,作品也系本人所摄并公开发表”,但却采取了违规的手段,即便最终获了奖,也是一种“程序不正义”。
2007年9月25日人民网刊载评论,称此事:“不仅仅伤害了奖项和获奖作品的公信力,也会给作者和选派单位的声誉来带来负面的社会评价。而这种声誉的负面评价,对于从事新闻事业的媒体和新闻工作者而言,会影响到整个媒体的公信力。如果一家媒体为了获奖而不惜通过“一报两版”的方式“造假”,那么,今后读者对该媒体的报道多半会抱有怀疑。”“而新闻工作者如果为了晋升、评级而通过违规造假的方式去参评,不仅仅体现了其追逐名利的功利和虚荣,也恰恰暴露了其对评审制度的不屑和对评委及公众智商的低估。”
据2007年9月14日《明报》消息:记协负责人否认参赛审核制度有问题。她解释,每年申报奖项的报道超过1000个,都是由各地报社及电视台推荐,记协基本上都相信媒体的诚信,而记协亦不可能派人到全国验证所有参赛作品的真伪。该负责人又表示,为保证获奖作品的真实性,获奖名单公布后,有两次为期7日的“公示期”,民众可提出不同意见及投诉,记协都会认真处理及追查,评委内部亦设有4重关卡审核申报作品。
2007年10月18日中华传媒网发表学者陈力丹、陈秀云的文章《完善中国新闻奖评奖的监督机制——从扬州晚报“假版评奖”事件谈起 》,文章认为假版评奖事件反映评奖机制存在漏洞。“问题作品没有在公示期被揭露,首先说明知情者没有注意到或者没有重视公示。由此证明公示虽有一定成效,但是,宣传的力度还不够,公众参与热情不高。”“现有的公示期可能过短,公示信息没能在公众中传播开来,使一些知情人未能及时参与其中。”“记协注重把公众评议发给评委参考,这是值得肯定的。但却没有想到把评委参考之后的处理意见再反馈回去,看起来,有公示不公开的嫌疑。”而且“在第十七届中国新闻奖总数70名的评委中有64位是全国各级各地新闻机构的领导,只有6位来自新闻教研单位,在庞大的评委会里面,新闻学者微不足道。评委会构成的单一,注定了无论怎么‘轮换和回避’,他们都可能和参评新闻单位有某种联系,何况一些评委所在的媒体又有作品直接参评。”因此,有必要进一步健全评奖的监督机制,引入问责制、强化核查环节 。
该事件被举报后,扬州日报社、扬州晚报领导作了深刻检查,免去程建平扬州晚报摄影部主任职务。2007年9月17日的《扬州晚报》刊登消息通报了处理情况并向读者致歉。但许多业内人士认为,该事件的处理媒体不自律,追惩不严厉。一家报社为了骗取中国新闻奖,不惜牺牲中国报纸新闻公信力,以“团队行为”骗取中国新闻奖全体评委的信任,拿一张根本没有过的假报纸版面上报参评,这本身就早已构成了“弄虚作假”、“欺骗受众(中国新闻奖的评委们也是受众)”“骗取荣誉”的严重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违规行为——而且是“团队行为”——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绝无仅有的! 以往的造假,一般是由编辑记者个人或者几个人的个体制造的,而这一次却破天荒由“团队”的整体制造的,《扬州晚报》的造假行为已经是登峰造极了!然而,原《扬州晚报》总编辑陈征宇参与伪造报纸获奖,并版面责任编辑上署上了自己的名字。不仅没有受到处分,而且还升任《扬州日报》总编辑。另外,对此事负责领导责任的《扬州日报》社社长王根宝等人,也无一人受处理。中国新闻摄影界泰斗徐林认为,建议在中国新闻界引进引咎辞职机制。他认为中国新闻界、中国记协、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应当痛下决心,从这件事抓起,从这个案例做起,在中国新闻界引进“引咎辞职”机制,应当立即撤掉扬州晚报社社长及其总编辑的职务。